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房屋交付后房屋结构不合格的可以退房吗

房产纠纷 2020-08-23 21:07 标签: 房屋 交付 结构 可以 退房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第
4.
5.1条(主体结构)规定了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标准。房屋质量合格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出卖人应当主动出示该表,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的,说明该工程没有经过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无法通过验收,《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尽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法律依据: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4.5.1主体结构
4.5.1.1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GBJ7的允许变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结构的开裂或相邻房屋的损坏。
4.5.1.2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不得超过GBJ10的规定值。
4.5.1.3砖石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有明显裂缝。
4.5.1.4木结构应结点牢固、支撑系统可靠,无蚁害,其构件的选材必须符合GBJ206中2.1.1条的有关规定。
4.5.1.5凡应抗震设防的房屋,必须符合GBJ11的有关规定。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