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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执行能否直接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债权债务 2020-08-16 07:00 标签: 案件 执行 能否 追加 债务人 配偶 被执行人
执行权具有公权性质,应当遵循公权行使的一般原则即“法无授权皆禁止”。因此,执行程序中不能依据上述规定追加夫或妻一方为被执行人,应当告知债权人另行诉讼,取得针对被执行人配偶的执行依据后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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