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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子公司的试用期通用吗

公司法务 2020-08-18 19:16 标签: 公司 子公司 试用期 通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只能设立一次试用期。

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离职后,过了一段时间再次入职,哪怕做不同的工作岗位,也不能再设立试用期。

同样,如果在法人实体上不是同一用人单位,在原单位办理了离职手续,在新单位办理录用手续的,即使他们是关联公司,新单位可以设立试用期。

但要注意,关联公司中,必须都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法人,不可以利用这种方式设立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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