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质量问题可以先鉴定,然后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
回迁房,是指建立在国有出让土地上,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现在尚未取得但将来一定能够取得个人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
但建立在集体土地或者国有划拨上的旧村改造房屋不是回迁房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还房”,属于以开发产品(房屋)抵偿应向被拆迁人支付的拆迁补偿款,应视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