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实践中可以通过向部分继承人作出口头表示、寄送接受遗赠的书面文件、通过公证的方式表示、实际占有遗产或提起诉讼等方式明确表示接受遗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