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观点认为,银行消费者不应该包括投资者,但目前应将投资者纳入银行消费者范围的呼声越来越高。
其一,自然人金融投资行为主要通过银行消费实现,如购买理财产品、从事基金投资等;
其二,相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自然人在从事金融投资时,常常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需要政府或银行予以保护;
其三,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立法将个人投资者纳入银行消费者保护范围。
【法律依据】
《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没有对投资者进行界定,但从其对“投资”的描述和列举中,可以大致确定投资者的基本概念和范围。该法第22条规定,投资包括任何资产、权利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