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而开发商经过买地、开发、建设、销售等,实际使用年限则小于7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是40年;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