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开发商可能会为了尽快完成,用在建工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加速资金回笼。
那么在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且未告知购房户的情况下,将已设立抵押的在建工程抵押权人清偿债权。
那么重复抵押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不仅购房者权利得不到保证,也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预售管理、权属登记带来很大隐患和相关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