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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追尾事故时的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 2020-08-12 18:34 标签: 发生 追尾 事故 责任 认定

发生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为。1.若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行经铁路道口、弯道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或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由于后车的违法超车行为导致追尾事故发生的,后车应负事故责任。

2.若因故障在道路上停放的车辆未尽到安全警示义务,导致后面同车道车辆避让不及时发生追尾事故的,被追尾的车辆应负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第七条,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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