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