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先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之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天,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延长十五天。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