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裁员条件有以下规定。
1、企业发生了重大的变故,需要进行裁员,来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2、作为用人单位,应该采取提前通知员工的方式,接受员工的意见之后,才可以进行裁员,提前通知的时间应该为提前三十天。
3、从裁员的相关程序上来看,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裁减的时候,要保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合同时间最长的员工,或者是家里有特殊情况的员工,就业比较困难的员工。
4、如果用人单位裁减员工之后,在过去半年的时间之后,公司又在需要增加公司的员工数量,要优先考虑之前被公司裁减的员工。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