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已经撤诉,说明检察机关认为自己起诉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继续起诉到法院可能判被告无罪,所以只有撤诉了。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九条: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七)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