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规定:“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对涉嫌恶意欺诈和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18年3月2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京举行《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以下简称《催收自律公约》)签署仪式。
互金通讯社了解到,《催收自律公约》共计5章31条,主要适用于规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行为。
催收自律公约》指出,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以利息、违约金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债务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超出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得对超出部分进行催收。
在行为规范中提出,催收人员应在恰当时间开展债务催收活动,不得频繁致电骚扰债务人及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