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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逾期催收的新规定

法律顾问 2022-09-17 15:30 标签: 民法典 关于逾期催收 新规定

1、软暴力入刑

根据最新的民法典条例规定,任何催收人员或贷款机构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在进行催收时,如果采用了软暴力手段,使欠款人、朋友或家人感受到被威胁、害怕、恐吓等情绪。情节严重的话,催收人员或可入刑。

所谓软暴力,胁迫、语言威胁、泼油漆、播放哀乐、去欠款人工作单位、通讯录骚扰、暴力短信内容等面都属于软暴力。

2.非法债务

如果催收人员在催收时,催收的是高利息的非法债务。催收人员很有可能需要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后果。我国有明确法律条文规定,不允许任何放贷机构发放高利息贷款。

贷款利率超过国家最新基准利率36%的,都算高利息,不受到法律保护。

3、上门催收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催收人员需要上门催收,要携带一名第三方人员作为公证人。如果不经过欠款人同意,或未携带第三方人员,则视为非法催收。欠款人可以直接寻求司法机关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吴京霖律师

吴京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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