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营运客车(城市公交车除外)车辆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或驾驶其他类型载客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驾驶证一次性扣6分;
而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城市公交车)的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驾驶证一次性扣3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