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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生育证明在哪里办

婚姻家庭 2020-08-20 16:40 标签: 流动人口 生育 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地点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或者登录当地可办理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网站进行在线申办理。

二、证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3、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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