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父母给的钱,如果没有特别说明给自己子女的,那么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