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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同,交了全款,没有不动产发票已入住可提执行异议吗

合同纠纷 2020-08-18 19:16 标签: 合同 全款 没有 不动产 发票 入住 执行 异议

签订合同并交付全款,没有不动产发票已入住是否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的问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即买受人是否能够提出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实际占有房屋。

根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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