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不作为不可以打行政官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被告恒定为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监察委是监察机关,并非行政机关,亦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其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