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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联合体承包合同的法律问题

建筑工程 2020-08-26 11:23 标签: 建筑工程 联合体 承包 合同 法律 问题

建筑工程联合体承包合同的法律问题如下:

(一)设计-施工联合体中标后,应该由谁与业主签合同?

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后中标工程,应当共同与业主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并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

位联合共同承包。

(二)设计-施工联合体中标后,如何进行内部分工?

联合体中标后,应结合联合体投标协议按各自的资质分工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的工作,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在其工作范围内的权利义务及另一方的监管权利。

(三)设计-施工联合体作为工程总承包商的,是否还可以将设计或施工业务进行分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如设计或施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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