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