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
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没有盖章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没有公司盖章该合同不生效之类的。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合同书盖什么章、如何盖章等都没有规定。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 指合同发生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任何合同只有具备一般生效要件,才能有效,也才能依法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包括: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2、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 指合同除具备一般生效要件外还须特别要件具备才能生效的条件。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只是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的某些合同生效须特别具备的要件,并不具有普遍性;
《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