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驾中出现交通事故致第三人损害的,也应当由代驾人承担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承揽人在承揽过程中因自己的过错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承揽人独立承担责任。
代驾过程中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需要考虑两个因素:第一,代驾双方的法律关系如何定位;第二,代驾车辆的状况。第一个因素尤为重要。
代驾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与代驾合同最类似的就是承揽合同关系。
比照该规则,在代驾中出现交通事故致第三人损害的,也应当由代驾人承担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当然,根据道交法及交强险的规定,第三人的损失首先在交强险的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由肇事的代驾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