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异地申诉审查指的是刑事案件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刑事案件的审判关乎着犯罪嫌疑人的命运如何,因而我国对于刑事案件慎重对待。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最高检发现省级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有错误可能,且存在5种情形之一的,可指令由其他省级院进行审查。
1.刑事申诉案件应受理不受理或受理后经督促仍拖延办理;
2.办案中遇到较大阻力;
3.存在回避等法定事由,当事人认为管辖地省级院不能依法公正办理;
4.申诉人长期申诉上访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其他不宜由管辖地省级院办理的情形。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规定》显示,异地审查适用两类刑事申诉案件:不服检察院诉讼终结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