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设用地的相关规定包括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时是否需申请,只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能入市等情况。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2.只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3. 宅基地排除在经营性建设用地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