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的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
(1)重症精神病。
(2)痴呆症。痴呆症患者的智力严重低下,不可能对家庭、对子女承担责任,并且具有严重的遗传性,因此应禁止结婚。
(3)性病患者未经治愈的。性病是指梅毒、淋病等多种形式的传染性较强的疾病,其传播途径以男女性生活接触为主。为保障他人和子女的健康,患有性病的人禁止结婚。对于已治愈者,允许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