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生效合同,也就是处于这样一个时间段的合同:合同成立时起至合同生效时止。
生效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须批准、登记型: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审批、登记为合同的生效要件的,在办结审批、登记的手续前,该合同属未生效合同。
第二、附条件型: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也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停止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前,该合同属未生效合同。
第三、附始期型: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始期的合同,在期限届至前,该合同属未生效合同。
第四、效力未定型:法律行为效力未定,指因行为以外的有效要件的欠缺,法律行为尚不发生效力。
该有效要件若具备时,法律行为确定生效;反之,确定无法具备时,确定不生效力,在该有效要件是否具备不明朗的状态下,该法律行为处于效力未定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