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没有拿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可以入职的。前提是原单位没有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7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91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