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在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合同纠纷 2020-08-18 19:16 标签: 要约人 要约 法律 进行 规定

要约人指的是当事人向另外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受要约人指的是在要约人发出的要约规定的法定期限内能够承诺其要约的对象。

要约人可在提出要约时规定要约的有效期限,并受之约束。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要约人对违背上述要约拘束的行为,要承担由此而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但要约人预先声明不受要约拘束者除外。

受要约人是上市公司股东,它可以是境内股东,也可以是境外股东。《证券法》在“继续收购”中采取“收购要约”和“受要约人”的概念,但在“一般收购”规则中没有类似术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人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