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参加赌博屡教屡犯,或者赌资较大,或者在工作时间赌博,或者在国(境)外赌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赌博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