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立案信用卡诈骗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8-13 14:56 标签: 立案 信用卡 诈骗 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