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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方发生医患纠纷怎样维权

医疗纠纷 2020-08-18 19:16 标签: 患方 发生 医患 纠纷 维权

发生医患纠纷维权:

一、及时复印、保全病例档案。

二、选择解决纠纷的途径:

1、与医方协商解决并签订协议。

2、申请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3、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

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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