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检察院发起抗诉是否调查证据

行政诉讼 2020-08-26 11:23 标签: 检察院 发起 抗诉 调查 证据

检察官办理民事抗诉案件不应主动调查取证。

《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涉及到证据的抗诉案件包括: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检察院只要发现存在以上情况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而没有必要另行调查取证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才提出抗诉。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