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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抗诉是什么意思

其他 2024-09-23 10:54 标签: 抗诉 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相关规定,对于决定不予提出抗诉的案件,需依据实际情况实施相应的处理措施:
①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民事或行政诉讼案件,应正式出具《不抗诉决定书》,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②对于下级人民检察院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抗诉案件,应出具《不抗诉决定书》,将文书送达到提出抗诉请求的人民检察院,当提出抗诉请求的人民检察院收到《不抗诉决定书》后,亦须告知当事人有关事宜。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一)申诉人撤回申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二)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三)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四)应当终止审查的其他情形。

陈欣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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