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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检察院还会起诉吗

交通事故 2020-08-13 09:37 标签: 交通事故 责任 检察院 还会 起诉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检察院不会起诉。据法律规定,如果造成死亡三人(含)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仍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死亡2人(含)以下,负同等责任的,则不构成犯罪。

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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