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审和二审的区别有:审级不同;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完全相同;任务不同;适用的程序不同;审理期限不同;裁判的效力不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