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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有哪些

法律顾问 2020-08-26 13:19 标签: 侵权 民事责任 免责 情形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有: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侵权的免责、产品质量侵权的免责、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免责、污染环境侵权的免责、因地面施工引起侵权的免责等等。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侵权的免责。

2、产品质量侵权的免责。

3、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免责,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高危作业致人损害的,应适用无过错责任,作业人不得以自己无过错为由主张免责。

4、污染环境侵权的免责。

5、因地面施工引起侵权的免责。

6、因建筑物等物件引起侵权的免责,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对建筑物等物件致人损害的,如果其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免除赔偿责任

7、因饲养的动物引起侵权的免责。

8、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的免责,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承担替代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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