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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免责事由包括

损害赔偿 2022-09-19 10:19

侵害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同时也规定了在具备某些条件时,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责任。
(1)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 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5)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6)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7) 自助行为。
(8) 受害人同意的行为。
(9) 意外事件。
(10)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陈军儒律师

陈军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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