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员工官司败诉的三大原因如下:
原因一:缺少证据又过时效。
原因二:告错地方。
原因三:混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