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的特点: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
2、股权性;
3、可转换性。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