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不包括划痕险。《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 第七条第2款,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不在理赔范围之内。可以购买划痕险,以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 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 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2、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天窗及倒车镜单独破损;
3、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4、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
5、 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6、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7、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8、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9、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10、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11、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12、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13、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