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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欺诈赔偿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8-13 19:09 标签: 房产 合同 欺诈 赔偿 标准

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

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该规定于2011年4月8日施行,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1996年司法解释中,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档次的认定是以诈骗罪的数额档次认定的,这与2011年3月1日的新的解释并不矛盾,为此应当将该解释的: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适用到合同诈骗的量刑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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