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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清偿撤销权的行使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债权债务 2020-08-17 10:58 标签: 清偿 撤销权 行使 规定

个别清偿需具备以下要件:须是债务人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对实际存在的债务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实施的清偿。

因此,以下情形不构成个别清偿:

(1)债务人的担保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实施的清偿(此为合法清偿);

(2)债务人对虚假债务实施的清偿;

(3)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实施的清偿)。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三十三条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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