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或者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公民禁止结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