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
2、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
3、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
4、诉讼。
【法律依据】
《调解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