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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倒塌后空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归谁

征地拆迁 2020-08-26 12:16 标签: 房屋 倒塌 空闲 土地 使用权

房屋倒塌后空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归实际用地单位或个人,如果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确认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因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现在的实际用地单位或个人;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2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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