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四十九条,对于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侦查活动中形成的笔录存在争议,需要负责侦查的人员以及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活动的见证人出庭陈述有关情况的,公诉人可以建议合议庭通知其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