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没有相应的强制措施来履行义务,所以证人是有权拒绝出庭。
以下几种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情形: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如证人身患疾病的。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路途遥远”与“交通不便“须同时满足。虽然路途遥远但交通便利的,不能作为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理由。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除了上述三种情形外,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经法院审查核实后,也可以不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022-08-09 16:45
不是必须要出庭作证,但是如果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2025-01-09 09:22
证人出庭作证会给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一、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以合法途径向有关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
二、证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
2、证人作证的义务性。
3、强制性。
三、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有: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诉讼代理人与证人的地位是冲突的,因此诉讼代理人不能在一个案件中既做代理人又作证人。
3、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参与诉讼的检察人员如果在自己参与的案件中作为证人就可能影响审判的公正性,因此这些人不能在案件中作为证人。
2022-08-09 16:45
在法庭上,证人不来但写证词并按了手印,这样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按照证据规则的规定证人必须出庭作证,接受双方当事人和法官的询问,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只有证词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2025-05-29 09:41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批准当事人申请的,应当在庭审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如实作证和伪证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证人因出庭作证支付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先行支付,败诉一方承担。
2024-03-26 15:57
证人出庭作证的条件有以下这些:(一)证人必须是自然人,并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二)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