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如何认定积极退赃

刑事辩护 2020-08-14 03:34 标签: 认定 退赃

认定积极退赃的情形有:

(一)发现暗中送的或者家属代为收受财物而退还;

(二)因悔罪或未把允诺的事办成而退还;

(三)因对方索要而退还。

【法律依据】

《刑法》第386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刑法》382条第1款第3项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因此,积退赃的应从宽处理。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